| 尊敬的用户,您好!
为了保证您及时、顺利的安装和正常使用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我们将有关注意事项及推荐产品
介绍给您,供您参考决策。
1、以下推荐机型已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及多年防伪税控工作实践考验测试认证,与防伪税控系统完全兼容,对于其它机型产品不能保证与之匹配,敬请用户注意!
2、在我公司购买税控通用设备及配套产品的用户,您可以享受到从税控系统到企业办公自动化软、硬件设备的财税一体化一条龙服务。服务的响应更为快捷,可最大限度的避免不同供应商之间的责任推诿。
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税局总局文件:国办发[2000]12号文件,第二项规定:自2000年1月1日起,企业购置增值税防伪税控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发生的费用,准予在当期计算缴纳所得税前一次性列支;同时可凭税控服务单位开具的购货专用发票所注明的税额抵扣。
4、企业如自备机安装税控系统,必须预装正版WIN98第二版或WINXP无补丁并出具防伪镭射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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